(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项规定,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购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退休的,职工的继承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的提取没有缴纳时间限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翻建。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只需要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办理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出境定居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