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死亡职工的近亲属能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但是,如果职工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致死的,则近亲属只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