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训练班,应符合下列要求: 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限定的准则; 有独立的财务组织,独立的银行帐户; 有足够的办园资本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本严来源; 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限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限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训练班日常管理工作; 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训练班类型,招收爱人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限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有训练班名称,训练班名称应体现民族化、儿童化的特点,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办园事实上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