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被忽悠结婚属无效婚姻吗问题解答如下, 再婚后遇到的情况既非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只有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所以,一方欺骗另一方结婚的,不能认定为可撤销婚姻。
依照《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