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报废条件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报废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四《机动车行驶证》。五二块车辆号牌。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汽车报废办理程序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按照国家规定,电动汽车上牌。必须符合工信部发布的《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关规定,以及拥有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交强险等,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按照规定不能上牌。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登记的依据之一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汽车为《公告》内的产品,也就是在车管所的车辆目录中能够查到信息的汽车,就可以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所列的对应车辆,申请相应的准驾车型。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汽车上牌手续与普通机动车一样。凡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上查询得到车型的电动汽车,均可在指定地点登记上牌,并按机动车统一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