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怎样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风险影响:
1.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隐患。
2.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会引发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对策略:
1.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注意事项
(1)协商解除时,要时确是由谁主动提出的,因为这涉及到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开除”的处理程序非常严格,如果程序不当,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解雇行为。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送达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只有送达给对方,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将文书送达给对方,应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已送达劳动者的事实,避免日后举证出现困难。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最好当面交给员工,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
(2)本人不在地,可以采取留置送达,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实践中这种方式比较少用。
(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应选用挂号信或EMS邮寄,并在信封行头上注明信件内所寄文件名称如“解除合同通知书等”等等,并保留好底单。
(4)只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生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3.文本的保存
根据规定,对已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企业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同样,对于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文本,建议也要妥善保管最少两年。
注意事项:
为避免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出现地址错误,最好在“员工入职登记表”申明:“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或者在劳动合风吹草动约定:“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