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租房租住满五年后可以买断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第八章出售管理第四十条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第四十三条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第四十四条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第四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第四十六条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