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虽然没有合法产权凭证,但有交款票据和购房合同及税票等依据,房屋权属是明确的。经济适用房申购人死亡后,其财产权可以合法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也可以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人继承,签订遗产分配协议并公证。再由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购房凭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经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等资料,到房产所在地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申请手续。虽然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但房产局有信息可查到,应当先予受理。然后留下联系方式,等待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