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一:你和你老婆未婚生育子女,的确违反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根据该《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第三项规定,即“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你们会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此,由于你老婆刚刚将户口迁移到无锡,因此,你可先与其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他们会告诉你该怎样去做的。回答
二:所谓的“未婚生育罚款证明”,只要你们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凭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缴纳的发票,就可证明你们已接受了处理,无需“未婚生育罚款证明”。作为基层社区,有些事他们本身就搞不清楚。但由于你老婆的户口刚迁移至无锡,因此,很可能还需要连云港原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为你老婆出具一个“婚育状况的证明”。回答
三:准生证你无需补办,因为你的孩子是在2016年出生的,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无论是生育
第一个或者是
第二个子女的,都无需办理准生证,只需做好生育登记即可。这就意味着,你只需向计生部门补办生育登记就可以了。回答
四:你现在还需要抓紧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先与你“老婆”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证,使你的“老婆”成为你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老婆。回答
五:你需要明白一个道理:你现在办的事的确很烦,但你得清楚,你现在的麻烦正是由于你当时的未婚生育子女的行为造成的,你在为你当初的“狂热”买单。所以,不管怎样,你都应该认真地去办理每一件事,让你孩子能顺利入学。再有,当你在计划生育方面搞不清楚的时候,你可以直接向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先弄到他们的电话号),这样你会少走许多弯路。作为社区的回答,不仅你产放心,我也同样不放心。以上回答够专业的吧呵呵,开玩笑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