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赔偿,一个是公司开具的工资凭证,二个是银行的入账单,三个是社保部门的缴费凭证一般来说,在各类事故赔偿中,关于误工费一块,对于数额的认定,有时候会发生比较多的争议,尤其是许多单位实发工资与银行流水,社保缴费对不上账的情况下(其实很多单位,为了降低社保缴费义务故意低报员工收入,而实际收入往往也分成几块,部分甚至以现金发放来减少风险),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会对公司的工资条进行审查(毕竟公司一方与受害人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近期,月长石这边也遇到过一起(之前还有一起)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持律师函请求社保部门协助调取某人的劳动关系与社保缴费等材料,用于理赔在司法实践中,一个是协商,如果对方认可你的工资凭证,那么不需要其他证明,可以依照此主张赔付。但如果对方对你的材料产生质疑,可以申请进行调查,而更多认可的是银行流水和社保缴费(作为第三方,材料不可能造假)如果公司方面为了逃避责任而少报基数,部分工资也没有依法走银行账目,则很可能工资单无法对抗另外两个证据,实际赔付额要比工资单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