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条做出了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同时鉴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又规定了继承权恢复的条件,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果以后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丧失了继承权,但是之后如果其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取得了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的宽恕可以恢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