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4,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因交易时间漫长,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只能主张债权了,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备案的,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房价变动可能性大,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在房屋过户前,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产权。按《物权法》规定,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法规的规范之外,可能会到解决,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房屋属于不动产;2;3,另外,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1,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万一协商不成,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查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期间风险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