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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的自留山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09-12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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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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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长期的自留山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你所说的情况涉及到土地征用问题,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其次,关于征用土地补偿问题,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从你反映的情况中,你的责任田和自留山是因为修公路而被占用的,其性质应为国家建设用地,你的责任田和自留山属于征用,你可按该规定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碃海百剿知济版汐保搂,直接增加收入。如果按照镇政府干部所说,所修公路属于以工代赈的工程建设,丝毫不妨碍你们行使对因公路建设所占土地要求补偿的正当权利。
    全文
    6 2020-09-12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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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归谁所有?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土地归谁所有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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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地下车位归属权问题应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能进行独立登记的地下车位,将根据登记内容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未进行过登记或者因某种原因而无法登记的情况下,应当遵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来确认收益权。
在此过程中,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仔细审查和判断:
首先,地下停车场是否会计入容积率?且该停车场是否侵占了涉及案件的小区土地使用权?
其次,是否存在地下停车场开发成本被合理地分摊至各套商品房的售价中的情况?若以上条件均满足,那么可以判定该地下停车场为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反之,若开发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建筑面积并未作为公共区域销售给业主,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该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受到伤害多长时间可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解析:
1、员工因工致伤痊愈后的第一年内,尽管他们有可能无法履行原有的职务职责,但任何离职要求仍可得到应允。
若因事故导致职业损害,且牵涉到康复治疗,那么员工将被视为已取得些许恢复,并在一年后有权提出离职申请。
2、当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医院明确诊断出其未出现残疾等严重症状时,雇主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3、在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开始享有伤残待遇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除非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那些选择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4、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果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会委员会股东都有谁
[律师回复] 解析:
持有某家公司股票的人被我们称为股东。
在全球资本市场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及优先股两大类别,无论持有何种类型的股票,他们均可以被统称为股东。
然而,由于两种股票所享有的权益存在差异性,
因此,尽管股东的身份相同,但其实际享有权益却是千差万别。
在证券市场中,股东指的是在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拥有部分股权的投资人。
这些投资人具有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参与投票表决的权力,同时,他们也是其他形式的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主要投资者。
在股东与其所投资的公司之间,股东通常以出资额为基础(除非股东事先已达成其他协议),享有所有者应得的收益分享、重大决策以及挑选管理层等多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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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归谁所有?
第一,你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你出租给对方后,虽然对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拥有处分权,未经你的同意不能转租,或用于其它用途,而你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进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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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山东省盗窃罪的金额与量刑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盗窃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而言,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屡次犯案,包括入户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那么将面临最高达3年的刑罚,并可能附加罚金。
其中,所称的“数额较大”即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
而对于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可能判处3年以上直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其中,“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
至于那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他们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而“情节特别严重”则主要是指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可能高达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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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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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不续签第三次合同算长期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规制关于员工签署第三份合同时应转为长期合同的规定。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就同一岗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或是无法胜任特定工作的情况,他们便有权利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为长期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一条法律条款将不再适用于该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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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地被征用补偿费归谁?
自留山地被征用补偿费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在农村的自留地和自留山被征收之后,一般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除此之外,土地征收的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归自留地和自留山的使用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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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4山东工伤案件劳动仲裁是否终局裁决
[律师回复] 解析:
仲裁方法施行一裁终局的规则体系。
所谓“一裁终局”,即是指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纷争,自经过仲裁机构的细致审慎调查与公正裁判之后,其结果便立即宣告终结,且此种裁定具备不可否认的最终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之后,若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再次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此类请求将不再由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接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未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问题发生争议的,能否一裁终局分如下情形:
一、因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

二、对于工伤待遇的纠纷:
工伤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一裁终局;
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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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荒山荒地的补偿归谁所有?
征收荒山荒地的补偿应当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是集体内或者是集体外的行为人对荒山或者是荒地进行开垦后种植等的,征地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助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等就应当归实际使用该荒地荒山的行为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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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房产所有权只在一方当事人名下,抑或是双方法律主体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若此房产系夫妻两人自结婚之日起,以共同资金投入购买(包含银行抵押贷款方式进行支付)所获得的产权,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申请者在此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必要的申请材料,同时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信息的材料;
(5)关于与他人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的详细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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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超车变道后车电动车撞的责任在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撞击到了非机动车,那么应当认定是非机动车方没有任何不当行为所导致的。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驾驶者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能够明确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并无过错的,应由机动车辆一方对此类事件负全责进行赔偿;
但如存在确凿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确实存在过失的,则应该酌情减少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无法证明机动车辆一方存在任何过错的,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征地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因自身房产遭受征收而获得的货币形式的补偿金,且将其用于购置改造后的安置房,或者因同样原因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置换并取得改造后的安置房的公民而言,可以依照相关规章制度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政策。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获取的拆迁补偿款也可依法享有免除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饮酒后多长时间测不出酒驾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饮酒之后开车需要等待24个小时才能继续驾车。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一次性扣除驾驶证分数12分的严厉惩处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小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话,就构成了酒后驾驶行为。
而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其驾驶行为便可以被认为是严重的醉酒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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