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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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征收补偿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的土地被征收的情况,是需要按照合理的、公平的原则来进行补偿的,相关的补偿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后,就是需要协商确定最终农民能够得到的补偿的数额,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这个问题,下文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一、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 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 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三、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应自补偿方案批准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但村民真正拿到补偿款的时间,跟根据补偿款的性质会有所不同。

土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土地补偿款属于全部集体人员,是集体人员发展的资金。按照规定这个资金不能直接给付给个人,是归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补偿费由村委会管理。

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说明村民获得土地补偿款有两个前提,一是村集体已经收到征收方给的土地补偿款。二是依法讨论了具体分配补偿款的方案。如果这两个前提都满足村委会不同意分配,村民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规定起诉要求其支付。本案中没经过分配讨论会议,因此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支付。但可以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分配的问题。

安置补偿费是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来源的一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6条也明确规定,

征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最高院关于审理这类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不同意统一安置的,可以直接拿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补偿款。

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这个问题上述文章当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补偿的款项应当直接的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内部再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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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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