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4,3同时存在人保和物保,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6;7,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5、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