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二、担保人的资格
1、首先确定保证人的主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然后,不能作为担保人的三种情形。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3、对"书面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首先分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审判实践,分析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提出。
三、保证时间
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界限,分析金融机构部分工作人员对保证期间的概念的误解原因及应付的对策。并分析定期保证费期间和不定期保证责任期的差别。
四、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保证人做保证担保需要抵押物吗?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小编温馨提示,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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