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则无法进行更名。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共有人写子女的名字,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则可以更名,这就麻烦些了,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子女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也可以按份共有,把合同注销。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因此到最后子女就是
第一继承人,其他的当事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权利能力:这要有个前提答,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子女身上(前提是子女是惟一的继承人)。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子女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当事人的子女的名下,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以其子女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行为能力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那么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更改其子女的姓名,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产权人写当事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