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形式,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是指人民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实践表明。
(六)公告送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庭传票是书面的,经过一定时间,是指人民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则视为未送达成功,实践中,是指以张贴公告,是指人民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三)委托送达。
(二)留置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
(四)邮寄送达,送达形式中也可为法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但若当事人未领取,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
(一)直接送达,依法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路途较远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