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合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其中对于旅行社出现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做了细致规定,可以参照适用。
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形。
1、
第一是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团转团、拼团的,那此时旅行社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生活中常见的旅行社可能因为报团的人少,将报团的人转团、拼团的,那此时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
2、
第二种是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旅游者未能乘坐预定的交通工具的,旅行社要承担直接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比如说,根据合同原先是约定坐飞机,后来因为旅行社原因不能坐飞机了,那旅游者自己还是选择坐飞机,旅行社要承担中间的差价,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
3、
第三种是如果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更多内容,朋友们可以自行查看《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