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愿意出钱医治的话,那么此时作为患病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想维权,首先要明确知道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明确知道夫妻双方有扶养的义务后,一方可以要求其照顾或者支付费用的方式,如果对方拒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
1、夫妻一方可到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遗弃行为性质严重,还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2、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