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二、文号:财税[2016]12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经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