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保安无权对空地收取停车费。根据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保安未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或委托擅自以承包占地费为名收取停车占地费是没有依据的,更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