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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的工伤死亡赔偿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否重复?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14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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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项计入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7、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
    全文
    14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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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
四川工伤死亡首要赔偿金就是丧葬赔偿金,同时还有死亡人员的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相关补助金。丧葬补助金通常是按照死者所在地区六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同亲属的抚恤金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一次性的因公死亡的补助金通常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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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检察院的十四个自侦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享有对特定罪名行使自侦权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罪名: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以及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的失职罪和滥权罪等共十四项。
此外,对于那些涉及到在押人员权益保护问题的犯罪行为,如私放行为、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非法拘禁行为、非法搜查行为以及侵犯司法公正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以及对被监管人进行虐待的行为,检察机关也将依法行使自侦权。
此外,对于那些涉及到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的犯罪行为,如徇私舞弊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检察机关亦会积极行使自侦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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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四年班可以要加班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加班费用被视为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其法律时效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
首先,当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时,因欠发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所引发的争议,劳动者有权向相关机构提起仲裁,且在此过程中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其次,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并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所有的加班费。
然而,对于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劳动者仍有权利进行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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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死亡如何赔偿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四川工伤死亡如何赔偿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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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假证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出现以下任意一种行为,且情节严重者,人民法院将依据其实际情况,采取训诫、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保证并进行深刻反省,或处以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罚款,以及最长十五天的拘留处罚措施。
如构成犯罪,则需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对于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执行工作的人士,无正当理由而故意推迟、拒绝或阻碍调查、执行工作的;
(2)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
(3)指使、收买、恐吓他人提供虚假证言,或威胁、阻挠证人出庭作证的;
(4)在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上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的;
(5)采用欺诈、恐吓等非法手段,致使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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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案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车祸事件的赔偿问题中,伤亡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首先,死亡赔偿金额度将参照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年均纯收入作为依据,并以二十年为期限进行计算;
其次,理赔方还需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丧葬费用,标准为受害人所在单位职工平均六个月的工资水平;
再者,若受害人尚未成年,且该事故系由肇事者造成,则肇事者有义务就受害人的抚养责任向其家属予以赔偿;
最后,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保险公司应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膳食补贴费用等以及因受伤害而引发的实际损失,同时须向死者家属交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至于医疗索赔所需的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诊断证明书以及完整病历等相关医疗资料;
2.医疗费用等各项收费单据;
3.药品详细清单以及相关收费单据;
4.X光片、CT片及其报告单,以及相关收费单据;
5.出院记录;
6.其他医疗凭证,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人数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死亡人数以及事故等级的归属划分为以下标准:
首先是特大事故,这种情况会触及到至少导致三十名人员丧生的严重后果;
其次是重大事故,这类事故通常会使至少十人乃至三十人受到生命威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
接下来是较大事故,涉及到至少三人至多十人死亡的状况;
最后是一般的事故,仅涉及到最少三人的人员伤亡事件。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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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四川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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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疲劳驾驶撞死人负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应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相关当事人在实施各类行为时对于形成此类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及其过失程度的严重性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
若有任何一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直接致使了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该方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全责;
而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两方乃至多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的情况,则需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及过失程度的严重性,分别判定其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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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死亡如何赔偿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四川工伤死亡如何赔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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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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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死亡怎样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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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海南省农民工讨薪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追讨劳动薪酬乃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农民朋友在面临薪酬被拖欠的情况时,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尽力与雇主进行有效磋商以解决问题,确保自身的薪资权益得以保障;
其次,若与雇主无法达成共识,农民朋友便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协助,递交相关投诉资料,请求政府机构介入施压,促使雇主尽快偿还拖欠薪金;
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途径之一,农民朋友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控诉雇主拒不支付所应支付的工资;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感不满,农民朋友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工资,但需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即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进入司法诉讼阶段。
此外,对于有书面欠条的情况,农民朋友还可以考虑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追回欠款,具体操作方法为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雇主按照欠条上的金额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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