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股东退股的概念,也就不存在股东可以随时退股的说法。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但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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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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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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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但上述行为也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上的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