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老军人回答你: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社会了,已经服役两年、今年的退伍军人,哪里来的军人安置房?!就是在市场经济的80年代、就是在我们带着战功归来的退役、转业军人、在全社会拥军热潮高企的时期,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战友有因为退役军人或者功臣军人而得到分配住房的;就是类似我那样的“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身负重伤回归的革命残废军人”转业、退役后,也是一样的,最多就是因为行走不便而把你家里由楼上换至一楼的。如今的市场经济社会无论机关、社团、企业等等单位,已经没有了福利分房这样的故事多年了,现实中可以看到的就是对于如今退役的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力),到了地方县市区级民政局报到后,家庭住房困难的,进入荣誉军人疗养院的、也有直接进入部队开设的地方“军休所”安置的。需要强调的就是,对于退役军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队后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个曾经当过兵的人、户籍本“兵役状态”栏记载了“服役”两个字。如果你家庭住房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标准的,那么就只有与其他公民一样,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社会保障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