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本市施工企业健全、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市辖县(市、区)的施工安全监督站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其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拟定本市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3、监督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国家标准的情况,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发整改通知书,对有较大安全隐患或较大安全管理问题的工地,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工处理。当遇到重大隐患的紧急情况时,直接签发停工通知书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办有关手续;
4、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评价,并核定其等级。汇集全市建筑施工项目的评价报表,集中统计后向省总站报表;
5、参与并协助组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
6、监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体系的落实,促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网络的有效运作;
7、指导县(市、区)安全监督站的业务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