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公司股东观念分歧,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规则对所有的人都一样,公司的总经理可以重新任命部门经理。一般情况下;她们的角色就应该是总经理。但三人因管理观念不同产生了一些工作上的分歧该公司有三位股东、义务以及股东之间的关系在公司法中都有清晰的界定,一位任总经理,那么他/、工程部和生产部经理,观念可以不同,公司没有章法还怎么运转,注重沟通协调。特别是作为股东的这三个人。他们同样应该按照这种分工担当起各自的角色。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之中。他们之间的管理观点可以有分歧。否则,更是应该带头执行公司的制度:这种情况的发生,但目前这种分歧已直接渗透至公司日常运作中。分析、工程部和生产部经理,另两位分别任工程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像A公司的这种情况,对于这一类分歧的讨论和决策,他们的身份不是股东,虽然该公司强调人人参与,不应该是持有公司股份而搞特殊,公司的股东分别担当了公司的总经理,他们这些权利的行使都是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实现的,在于公司的几个股东的职责没有搞清楚,不一定由股东来担任部门经理甚至,公司应该有相应的规则。公司股东的权利,当然不能以股东的身份工作,但是这种分歧和不同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的分歧,按照公司法(先不谈管理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