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房屋赠予乙,甲承担乙的生养死葬义务。该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还是遗赠扶养协议这主要涉及到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判断问题,这在司法实践中及其容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
1、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条件的履行与否取决于赠与相对人的意愿,即使相对人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而从签订的那一刻起,抚养人就要承担被抚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决定了赠与合同的效力,条件未成就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从签订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在本例中,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房屋赠予乙,甲承担乙的生养死葬义务。很明显,生养死葬的义务属于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并不是条件,所以该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