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自动离职通知书按照如下内容执行:
员工自动离职通知书(居中)
致:行政部:
兹有本部门员工,岗位,职位,自年月日至月日,未经申请,未获批准,未到岗上班,单方停止了在本部门继续工作。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属自动离职。敬请办理后续相关事宜,谢谢!
附:该员工《员工考勤原始记录表》。
由:部门总监(经理):日期:年月日
——————————————————————————————————————————————行政人事部复核:自动离职日期:年月日行政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单作为员工“自动离职“生效凭证,请部门据实填写后送交行政人事部。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