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确认货物遗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
二,看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商定,有商定则依据商定赔偿如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商定及可否签字认可。
三,看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赔付。
四,通常商业货运公司与邮政货运有差别,邮政法限定了邮政最高赔付准则,但通常商业货运虽说有的在托运合同中商定了最高赔付准则,但适用的主要是,在如托运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托运货物价值及远远大于最高赔付准则时,则可主张事实上损失价值。依据司法实践,不乏得到法院支持案例。
五、如是货物买卖经过中的托运,则需注意货物风险转移时间,运费的承受主体等。
六,建议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或价高物品,尽量投保,并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物流公司托运,并肯定注意解决好托运手续及保留相应凭证,一旦发生货物遗失或损坏,及时搜罗保留相关证据,以尽可能避免损失或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