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法律责任。首先说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劳资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即便没有合同,你们双方的行为也是受法律约束的。既然受法律约束,那你就不能直接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若想辞职,需要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到期后,可以不经过单位的同意离职。也就是说,你至少要再干一个月,而不是你想走随时就可以拍走人。此外,作为出纳,离职前有义务对工作进行全面的交接,尤其是货币资金和各类票据。否则若资金和票据发生短缺,接你的人会说不清楚,而且若没有交接,接你的人挪用公款,然后说是你干的,你也说不清楚。所以交接对于财务人员离职是必须的手续,对你和对别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