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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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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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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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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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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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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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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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
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
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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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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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以上办理流程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可以到地方办证大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