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1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