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单位拖欠工资辞职立即走造成损失要承担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需要承担,但是需要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你因拖欠工资而辞职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据以上条款,拖欠工资的,随时可以辞职,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