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所在地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办理时限是10个工作日,需提供: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应当到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