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民事状,需要表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个人信息、事由、个人诉求。这些是最基本的内容。
一、民事诉状的基本内容:
第一部分,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个人信息(原告在先,被告在后)。
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请求判决支付承包费)。
第三部分,写清基本事实和理由。
第四部分,写明呈诉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日期(年月日)。
二、《民诉法》规定的规范状内容: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