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损失应担问题解答如下, 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这5个月期间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是以用人单位为主导、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为补充,并限定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于你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公司没有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导致你的前期医疗费用等无法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要,依法这期间的有关费用应由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