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一个案例来分析有没有必要。今年一月份,车主李先生自驾车行驶在前往佛山的公路上,因操作不当撞上一辆电动车后紧急打轮,驾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石墩,造成车辆起火。最终车毁人亡,被撞电动车驾驶人也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保险的理赔情况如下:事件中,车主李先生虽然和大部分车主一样购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但是最后李先生本人的身故赔偿仅仅只有2万元。众所周知,车损险是保车的,三责险是保事故中第三方的,李先生虽然购买了车险,却忽视了车辆的驾驶者和乘坐者的保障。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俗称座位险)按照座位投保,但保额通常特别低,一般给车上座位投保的额度都在1万元/座,最多也就给司机投保5万元。相比车辆按照车价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保额,在保障中“车比人贵”的现象非常普遍。当两车发生意外相撞,自己或车上人员受伤,唯有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并且对方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自己和本车人员才能获得对方保险赔偿。赔偿额度取决于对方车辆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很多车主在购买车险的同时都投保了车上人员座位险,车上人员座位险为车上人员提供了基本得意外保障,但基本保障额度1-5万元/座,面对严重意外事件导致昂贵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难以确保拥有足够的风险保障。“好意同乘”发生风险时,搭车人的伤害往往发生在车内,若是己方责任事故造成车上人员意外时,驾驶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压力。即便朋友购买了交通意外险或者人身意外险,也依然不能降低驾驶员人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和法律风险。机动车辆的保险分类主要是两大部分: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其中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最常见的车险险种组合: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不计免赔而车损险只赔偿车辆损失,不承保车上人员意外伤害责任。由此可见,常见车险保障方案中的“人险”份量显著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