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按揭合同履行完毕的时候,是购房者还清银行贷款,并且办理了房屋解押登记,这样按揭合同的权利义务就终止。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