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一方可以因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不可以。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姓名只是一个称谓,但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会因为情感上的原因,或因为再婚等原因而将子女的姓氏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等文件的解释,离异夫妇子女姓氏取决子 女本人的意愿,子女年幼尚无表示其自己意志的能力时,应从民间习惯,其出生时所用的姓氏不宜改变。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将姓氏依抚养责任而变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 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