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离婚后子女赡养协议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赡养协议内容有哪些
(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
(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
(3)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管、收,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和雇人照料费用以及死后丧葬费用的负担等。
(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5)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
(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7)违约责任。
(8)若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在协议上签名。
能否协议免除子女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父母年迈且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需要子女赡养的,到要求全部子女均需履行赡养义务,应当支持该诉讼请求。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在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允许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但是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某位子女明显没有能力赡养好父母,如果父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因为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因任何原因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