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比如说双方是在2020年5月签署了离婚协议,此时虽然双方均签了字,但是这份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只是成立了。那么双方在2020年6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才生效了,否则只是成立而没有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要看双方何时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