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有专门的结构,叫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局和民间机构都有,但是目前刑事案件涉及的鉴定,法院只采纳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因此,一般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最多也就需要由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而一般的医院确实可能不够级别。《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所以,除乡镇医院的病历的一般性描述外,只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才能作为法医鉴定的参考。扩展资料 各类医疗诊断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病人确实存在疾病,医生确诊后才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盖章。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最后的恢复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