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123号令规定: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综上所述:如果,你是B、A票,那么必须要等到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之内才可以审验。以你的驾照为例,那么你必须在7月4日以后才可以审验,7月4日之前恐怕是审验不了的!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被扣分的,可以不用参加本次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现在变的简单了,不用交体检报告了,如实申报就可以了。必须提交身体证明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