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农村土地对外承包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登记;
(五)在同等条件下、坐落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互换,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一)平等协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面积: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自愿,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住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转让方式流转、有偿,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七)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出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质量等级,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采取转包、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