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从相关法律角度是允许的,只能本人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PS:前提社保正常缴纳+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要求。以下是北京市相关文件,可以对照查一下当地是否也有类似的规定。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