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行医罪法条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4、主观要件
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6)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7)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8)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