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应确认痕迹对应关系,分析判断承痕体与造痕体的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
2、应垂直于痕迹所在平面,分别拍摄承痕体与造痕体接触部位的细目照片。
3、有条件的,应按接触方式摆放造痕体与承痕体,拍摄两者的关系照片。
1、应贴放比例尺,比例尺的贴放和选择应符合GB/T 20205-2020中的
3.
4、
3.5的要求。
2、应清晰反映痕迹、损伤、微量物质的形态、颜色、质地和比例尺刻度。
3、被拍摄主体应不小于画面的2/3。
4、弱光条件下拍摄,可使用辅助光源。
1、 人(尸)体在车内或车外所处位置;
2、 人(尸)体姿态;
3、 人(尸)体全貌及头面照;
4、 人(尸)体衣着。
1、车辆在现场的位置和状态;
2、 车辆外观特征。
1、现场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2、现场被撞的交通设施。
1、地面轮胎痕迹,包括拖印、侧滑印、滚印、压印等;
2、人体在地面上的痕迹;
3、地面其他痕迹,包括车体、车辆部件或物品在地面形成的痕迹。
1、散落物,包括车辆部件、物品等;
2、血迹和人体组织。
包括被撞的动物、树木、房屋等。
1、拍摄尸体全身照时,应采用中心垂直拍摄的方法,持相机站于尸体一侧,保持相机镜头与尸体所在平面基本垂直,使人(尸)体不小于画面的2/3。
2、拍摄面貌照时,应以鼻尖为中心,相机垂直于面部拍摄,记录面貌特征及附着物和伤痕情况。
3、拍摄多轮车辆时,应以相同高度、相同距离沿车辆对角线相对方向各拍摄一张。
4、拍摄两轮车辆时,应在垂直于车体两侧的中心位置各拍摄一张。
5、车体损伤变形较大的,可选取能反映车辆损伤变形情况的位置拍摄。
6、拍摄较大面积痕迹和散落物时,可持相机站于痕迹或散落物起点一侧,朝痕迹止点或散落物抛洒方向,保持相机水平拍摄,使被摄元素不小于画面的2/3。
7、拍摄较小面积痕迹和血迹时,应采用中心垂直拍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