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起诉离婚要先经过调解吗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