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后果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确认本单位与分包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分包公司在本单位有工程款或其他款项未结算
2、本单位负有将未支付给分包公司的工程款或其他款项支付给第三人的义务
3、本单位在签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如未按该通知书的要求执行,本单位将承担分包公司的还款义务本单位收到人民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如果认可签字,则要按照协助执行通知的内容进行履行,否则,人民将强制执行所以有关单位在收到的协助执行通知后,一定要认真对待,遵守严格的程序,切不可马虎行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何处理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1、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时,首先应审查本单位是否与被执行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请注意,分包公司交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约定的期限内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最基本的事实,也是提出协助执行的依据如果本公司与被执行人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协助执行的义务与前提这时候我们切不可在通知书上签字
2、收到协助执行通知时,应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我们知道,签字是代表一种确认与承认,也是产生法律后果的依据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公司负责收发文件的人员签收,并加盖公章
3、如果已经发生了误签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说明情况,并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十五日内向提出异议
4、在送达文书的时候,如本公司拒绝签收,也可能会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也就是说,在有关单位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情况下,直接把文书放在那里,视为已经送达在采取留置送达的时候,作为被送达的单位有15天的异议权,如果在异议期间提出异议,不能进行强制执行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收到留置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时,应尽快与公司领导汇报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法律顾问如果认为该执行通知书与事实不相符的,要及时向提出异议,不可拖延总之,在收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应慎重对待,不可随便签字盖章,必须弄明白才可;如果发生误签或其它失误,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和作出有效的补救